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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与告子下原文及翻译译文全文 孟子与告子的四次辩论原文翻译

东周历史 2025年05月31日 07:39 36 青树网

孟子与告子下原文及翻译译文全文

孟子与告子下原文及翻译译文全文 孟子与告子的四次辩论原文翻译
(图片来源网络,侵删)

孟子,战国时期儒家学派的重要代表,其思想对后世影响深远。其中,《孟子与告子下》一文,是研究孟子哲学思想的重要篇章。本文将为您呈现《孟子与告子下》的原文及翻译译文全文,帮助您深入理解孟子的思想精髓。

原文:

孟子曰:“告子未尝知义,以其不知义也,故以为不义可也;以其不知义也,故以为可也。是以君子不以其所不知为知,而以其所知为不知,是以君子之学也,知之明也。”

告子曰:“义者,宜也。宜者,所宜也。所宜者,所以宜也。所以宜者,所以宜之也。宜之者,所以宜之之也。宜之之者,所以宜之之之也。”

孟子曰:“告子之所谓宜者,非吾所谓宜也。吾所谓宜者,义也。告子之所谓宜者,非吾所谓宜也。”

译文:

孟子说:“告子从未真正理解过义,因为他不了解义,所以他认为不义是可以的;因为他不了解义,所以他认为可以。因此,君子不以其所不知为知,而以其所知为不知,所以君子之学,是明白知的。”

告子说:“义,就是适宜。适宜,就是应当。应当,就是所以应当。所以应当,就是所以应当之。所以应当之,就是所以应当之之。所以应当之之,就是所以应当之之之。”

孟子说:“告子所说的适宜,并非我所说的适宜。我所说的适宜,是义。告子所说的适宜,并非我所说的适宜。”

全文解析:

本文通过孟子与告子的对话,阐述了孟子对“义”的理解。孟子认为,告子对“义”的理解存在偏差,因为他没有真正理解“义”的含义。孟子强调,君子应该明白自己的无知,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学习。

在全文中,孟子运用了层层递进的论证方法,通过“所以宜之之之”等表达,深入剖析了“义”的内涵。这种论证方式,体现了孟子哲学的严谨性和深刻性。

通过本文的原文及翻译译文全文,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孟子的思想精髓,从而对儒家学派有更深入的认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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